但也就在这同一刹那间,他的右腿已重重地踢在高登手腕上。
高登手里的枪飞出,然后就听见自己肋骨碎裂的声音。
黑豹的拳头已击上他的胸膛。
这一拳的力量,远比子弹还可怕得多。
高登整个人都被打得重重地靠在墙上,不停地咳嗽,嘴角不停地流血。
他想掏枪,但这时他的动作已远不及平时快了。
黑豹已蹿过来,握住了他的右腕,用另一只手替他掏出了枪。
高登身上永远带着四柄枪,最后的一柄枪是藏在裤子里的。
现在连这柄枪都被黑豹搜了出来,抛出窗外。
然后黑豹就慢慢地后退,坐到后面的沙发上,冷冷地看着他。
高登倚在墙上,掏出口袋里插着的和领带同色的丝帕,擦干了嘴角的血迹。
黑豹突然笑了笑:“现在你能不能再从身上掏出一把枪来?”
高登居然也笑了笑:“我并不是个魔术家。”
“像你这种人,身上若是已没有手枪,会有什么感觉?”
“就好像没有穿衣服的感觉一样。”高登叹了口气,“我现在简直就觉得好像赤裸裸地站在一个陌生的大姑娘面前。”
“这譬喻用得很好。”黑豹又开始微笑,“你本该写小说的。”
“我也希望我以前选的是笔,不是枪。”高登苦笑,“只可惜用笔远比用枪难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