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哲学之外,“价值”(value)与“诸价值”(values)这些术语通常是在极为广泛的意义上使用于广阔的道德领域以及各种各样的非道德观念中。例如,正确与错误的问题一般被认为是价值问题,正确与错误的具体观念,比如正义、公平、守约,都很自然地被当作“价值”来对待。但也有其他许多事物被说成是有价值的或者代表价值,其含义似乎独立于正确与否的考虑,这样的事物包括自然的运作、艺术和音乐中的卓越、理智的或科学的成就。介于这两个价值区域之间——狭义的道德价值和广义的非道德价值——还有对朋友和家庭的忠诚这样的价值,以及勤奋、避免过度消费这样一些东西。
在哲学专业的讨论中,“价值”和“诸价值”这些术语用得比“好的”(good)或“善”(the good)少,尽管这些成套的术语经常被当作可以互相替换的,比如,有人认为所谓“价值论”也就是对“什么是善”“什么东西是善的”这样一些问题的研究。[1]还有,乍一看,“善”和“正确”应该当作截然不同的规范领域来处理。“善”涉及我们有什么理由要这个世界成为这个样子,而“正确”必然与我们可以做什么或必须做什么相关。有些人坚持说后者可以用这样或那样的方式还原为前者,但这是一种不同的、有争论的主张(只有在一种意义上它不会成为有争论的主张,即正确的概念可以还原为我在上一段话中描述过的广义价值问题,因为它们显然是这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