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学音乐学科的知识目标设置
1.中小学音乐学科的知识分类
现代认知心理学家认为,知识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知识可以分为两类,即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相应地,中小学音乐学科的知识也可以分为陈述性知识及程序性知识两大类。
陈述性知识指的是描述客观事物的特点及关系的知识,也称为描述性知识,是能够直接陈述的知识,是涉及“什么”的知识。在中小学音乐学科中,主要指音乐文化知识,包括有音乐表现要素、音乐体裁与形式、音乐风格与流派、音乐与相关文化等。
程序性知识是关于如何做某事的知识,是反映“过程”的知识,也称操作性知识。主要用来解决“做什么”和“如何做”的问题,可用来进行操作和实践。在中小学音乐学科中,主要指的音乐学科技能知识,其中包括有歌唱技能知识、演奏技能知识、识读乐谱知识、综合性艺术表演知识等。
表2.16.1 中小学音乐学科知识的主要类别及其亚类别
续表
2.中小学音乐学科的知识目标设置
(1)陈述性知识的目标设置
A1.音乐表现要素
· 感知大自然和生活中各种声音,了解人声和常见的中西乐器的音色特点。
· 感知旋律的高低、快慢、强弱,能描述或用体态反映音乐中力度、速度变化,掌握相关音乐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