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我们也不能说这些世家大族的谋划和做法有违“从一而终”的道义。毕竟,乱世之间风险莫测,保全族人整体利益为上。在家族内部实行宗亲子弟“多元化投资”,既是一种宽容,更是一种难得的明智。
“有权就能任性”
“权大于法”“权大于理”是三国官场的通例。《三国志·魏书》记载,魏文帝曹丕因为治书执法官鲍勋多次对他“唱反调”,并且多次顶撞得他下不来台,心头极为不满,遂借小小过失给鲍勋扣了一个“指鹿为马”的大帽子,要把他置于死地。
但廷尉署认为鲍勋罪不至死,于是以司法为武器,和曹丕所代表的皇权展开了一场激烈异常的较量。
《三国志·魏书·鲍勋传》写道:
(魏文帝)诏曰:“勋指鹿作马,收付廷尉。”
廷尉卿高柔看到皇帝扣了这么大一顶“帽子”下来,只得适度逢迎了一下。
廷尉法议:“正刑五岁。”
想让鲍勋服五年苦役就算了。不料,他手下的廷尉署“三官”,即“廷尉正”“廷尉监”“廷尉平”三名属官却联署驳回了高柔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