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第13章 抚养费
抚养费是孩子成长的经济基础。支付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义务。在诉讼中,由于当事人对相关法律知识不熟悉,加之双方的立场和诉讼目的不同,导致双方就子女抚养费问题争议颇多。
子女抚养费数额的确定
抚养费的范围抚养费是一项综合性的费用,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可以有三种确定方法:一是打包型,笼统约定非直接抚养方每月给付固定的抚养费数额;二是据实结算型,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均按照实际发生数额支付;三是打包+据实结算型,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其中一项或两项费用为固定数额,其余按实际发生数额支付抚养费的标准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的法院会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第三,除收入外,有的法院还会将离异父母自身的财产作为其支付抚养费给付义务的来源。部分离婚案件当事人虽然收入不高,但有较多的个人财产或离婚后分得大量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在确定抚养费金额时就会提高其承担的比例律师解读 1.没有离婚是否可以索要抚养费?很多人以为抚养费只能在离婚之后索要,其实不然。抚养子女是父母法定应尽的义务,不管是婚内还是婚外都应当抚养子女。比如,婚后一方常年在外,不往家寄钱,另一方辛苦带孩子无法维持生活,或者双方分居,都不愿意抚养孩子,那么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支付抚养费。有些人会辩称双方尚未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取得的财产一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自己无须单独支付抚养费。这其实是借机逃避法律义务,一些人甚至会以此作为强迫另一方同意离婚的法宝,使另一方被迫违心地同意离婚,从而以此代价来换取对方支付的抚养费。2.抚养费非亲生子女可以要求返还抚养费。即欺诈性抚养,指妻子(欺诈方)对丈夫(受欺诈方)隐瞒所生子女是非婚生子女的事实,使丈夫在被蒙骗的情况下将妻子与他人所生子女当作自己的亲生子女抚养。男方既非孩子生父,也非养父、继父,不存在法定抚养关系,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男方系自愿抚养,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的规定,男方在受欺骗、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做出的民事行为应属无效,法院一般会判决女方酌情返还男方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