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玛丽的衣服凌乱不堪,可见她是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脱下自己的衣服,而在遭遇暴行之后又自己穿上了衣服。在现场调查的时,FBI还发现,玛丽的背部、臀部和脚上都没有杂物,这证明玛丽遭受暴行的地点不是在那片林地上而是在车子里。根据这个推断出发,FBI认定凶手是一个做事有条不紊的人,而这一类人通常都对深颜色的汽车爱不释手。
FBI马上和其他警局取得了联系,希望获得更多的线索。最后,有个警局的警官说:“你描述的凶手的类型十分像我们刚刚放走的一个嫌疑人。”FBI根据警局提供的资料,抓到了一个名叫达雷尔吉恩德维尔的白人男子。他24岁,有过两次婚姻经历,当时,这个男人正与其第二任妻子同居。在抓到这名嫌犯之后,有人认为可以对他进行测谎检查,不过马上遭到了别人的反对:达雷尔吉恩德维尔有一次入狱的经历,除了玛丽遇害案之外,该市另外一起一个13岁女孩的遇害案件也将达雷尔吉恩德维尔列为嫌疑人,所以警察很难从测谎检查中得到有价值的线索,反而会使嫌犯应对审讯的能力变得更高。结果,当警察真的对嫌犯进行测谎时,确实一无所获。
FBI马上想到了另外—个办法:既然嫌犯能够自如应对测谎仪,那么可以采取单独审讯的办法。于是,FBI在晚上审问了达雷尔,地点就设在警察局。FBI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们觉得这样可以让嫌犯更容易暴露其薄弱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