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各种矛盾之中,不论是主要的或次要的,矛盾着的两个方面,又是否可以平均看待呢?也是不可以的。无论什么矛盾,矛盾的诸方面,其发展是不平衡的。有时候似乎势均力敌,然而这只是暂时的和相对的情形,基本的形态则是不平衡。矛盾着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其主要的方面,即所谓矛盾起主导作用的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114]
这就告诉我们,在每一个具体的矛盾统一体内的两个方面中,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而处于被支配地位的则是矛盾的非主要方面。由于这两方面的相互关系对矛盾的发展具有特殊的意义,因此毛泽东强调指出:“研究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各个发展阶段上的矛盾的特殊性,不但必须在其联结上、在其总体上去看,而且必须从各个阶段中矛盾的各个方面去看。”[115]由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造成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和矛盾的非主要方面,其关系不是固定不变的,在一定的条件下,“矛盾的主要和非主要的方面互相转化着,事物的性质也就随着起变化”[116]。以中国的情况为例,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处于矛盾的主要方面和主要地位,但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经过长期的斗争,打倒了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变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为新中国,这就实现了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的互相转化。另外,如革命力量由小到大,由弱至强的发展,革命中困难条件和顺利条件的相互转化,认识中从无知到知,从知之不多到知之甚多的转变过程,无不说明了在一定条件下,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会相互转化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