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瓶装商意外地于5月31日撤销了他们向富尔顿县高等法院提起的诉讼,同时上诉到了特拉华州联邦法院。“这简直是个晴天霹雳,”多布斯写道,“它就像一把达摩克利斯剑一样悬挂在我的头上。”这一举动的公开解释是,案件涉及一些“联邦问题”,但真实原因很可能是律师想找一个比亚特兰大更公正不阿的审讯环境。案件于六月份在特拉华州开审,由亚特兰大的约翰?西布利和查塔努加的J.B.赛泽为瓶装商们辩护。赛泽曾与赫希在大小桶案中通力合作,现在却站在了相反的立场上。在致开场辩护词时,赛泽精神过度紧张,以致突然昏倒了。
如果要去纠缠瓶装公司对瓶装业发展的贡献大小,那就把话题扯远了——现在主要的问题是,1899年的合同是否永久有效?1915年,在赫希的建议下,合同做了修改,从而避免了受到根据《克莱顿法案》提起的“限制贸易”起诉。佛罗里达的一个瓶装商拒绝在修改后的合同上签名,直到赫希特别再三向他保证这是真正永久性合同。赛泽和西布利情绪高昂地出示了赫希1916年写的一封信。他在信中写道:“尤其重要并且毫无疑问的一点是,新合同是永久有效的,甚至处处都比最初那份合同更具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